1. 生效日期

「即賞易」於2016年10月12日推出。

2. 此條款及細則之適用:

此條款及細則是您,即我們的會員,與我們,即專業旅運集團,為客戶獎賞及目標優惠計劃﹝「即賞易計劃」或「計劃」﹞之經營者,之間之合約。我們不時會有參與商戶加入此計劃,向您提供更多獎賞及目標優惠。

3. 會員登記

要成為「即賞易」計劃的會員,可透過網上或分行申請。如在網上申請,您須填寫一份申請表格,並提供某些個人資料或可在分行購買任何產品後成為會員。
此計劃適用於十八歲或以上人士。如您的年齡在十八歲以下而希望成為會員,您需在填寫申請表格前得到父母或監護人的同意。
在您登記成為會員時提供給我們的資料,將有機會獲取額外獎賞及有助我們精心挑選您感興趣或對您有價值的獎賞優惠。
在我們獨立決定的情況下,我們有權拒絕您的申請。

4. 會員升級、降級、會籍保留

會員在3個月內未能成功激活「即賞易」戶口,該戶口及其內積分會被自動註銷而不作另行通知。

會員於12個月內消費累積滿1,000分或以上,即可升為銀級會員。累積滿2,000分或以上,即可成為金級會員,會籍亦設有跨級提升。
會籍升級後保證可保留12個月該級會籍。
會員於12個月內未能消費滿指定金額,則需降級,會籍亦設有跨級下降。

5. 計劃、獎賞及特別優惠

每次您在指定品牌的分店購物,每消費港幣100元,可獲1分獎賞積分。
獎賞積分將於您旅遊出發後30天內發出並更新您的「即賞易」戶口。您可登入此計劃網址、致電「即賞易」客戶服務熱線或在分行查閱您的獎賞積分結餘。
購物時如使用我們折扣優惠,所得之獎賞積分將以扣除折扣優惠後的實際須付金額計算。
獎賞積分以百位計算。例如您的折實價為107.5元,獎賞積分將以100元的折實價計算。
獎賞積分之有效期為一年。獎賞積分只適用於您個人,不可將其轉移給他人。
當您已在我的商店購物而累積到某些獎賞積分時,您可使用您的獎賞積分來兌換現金券或其他禮品。
如您於某次購物或使用服務時獲得退款,您在該次購物所獲得之獎賞積分將會在退款時同時扣除及作出調整。
獎賞,包括一次性推廣活動中發出的獎賞積分﹝例如,參與商戶加盟時的推廣活動﹞,將受特別推廣條款及細則約束。
我們有獨立酌情權隨時:﹝a﹞調整、撤回或取消已向您發放或將向您發放的獎賞或優惠;﹝b﹞取消您的會員資格;而無須向您作出事先通知。
假如你未有於交易完成後六個月內申請補發即賞易積分,有關申請將不會被接納。 

6. 使用現金券及兌換券之條款

現金券可於券上列明之有效期前用於指定商店換取同等價值貨品或服務,逾期無效。
兌換券可於券上列明之有效期前用於指定地點換取指定貨品,逾期無效。
現金券及兌換券不能轉讓給其他人使用。
現金券及兌換券不適用作任何購物之訂金。
現金券及兌換券不能兌換現金或其他禮券。當您使用現金券購物時,將不獲現金或其他形式找續。
現金券及兌換券如有遺失、塗污、塗改或損毀,則予作廢,不獲補發。
如有任何爭議,我們保留最終決定權。
我們或其他參予商戶將可能不時增加現金券及兌換券使用之限制。
如您於使用現金券購物後而獲得退款﹝無論該現金券是用作全部或部份之購物付款﹞,相對的獎賞積分將在退款或退貨時不獲調整。

7. 退回或取消您的「即賞易」會員戶口

倘若您退回或取消您的「即賞易」會員戶口,您會喪失儲存於該戶口的獎賞積分,您的會員資格亦會被終止。

8. 其他

由於此計劃是依靠通訊網絡、電網等非受我們控制的系統運作,所以我們不能保証此計劃能不間斷地運作。然而,我們會竭盡全力確保我們的系統支援此計劃之運作。
獎賞積分或任何的目標性獎賞、特別推廣都只是對會員個人有效,並不能轉讓他人。您不應將您的會員優惠轉借他人使用。
我們可能不時向您提供與您會員資格有關的服務,而這些服務將受有關服務的條款及細則規管。
如我們終止此計劃,我們將會透過電郵及此計劃網址上發出不少於三個月的通知。
倘若您違反或我們有理由相信您違反了這些條款及細則,我們會暫停或終止您的會員資格,並採取行動要求補償任何因您的違規行為可能對我們所造成的任何損失。
我們有權向您索取及收回由於您的更改或干擾,或允許第三方更改或干擾您的會員資料,而引致使我們蒙受之損失及合理的費用。
我們可能不時對這些條款及細則作出更正修改而不向您作預先通知。其最新版本將載於此計劃網址。

9. 以英文文本為準

本條款及細則的中英文本如有歧義,概以英文本為準。

10. 規管法律

這些條款及細則受香港特區法律規管。

11. 收集個人資料聲明

與個人資料﹝私隱﹞條例有關的告示。

11.1 要成為此計劃之會員,您必須向我們提供您的個人資料。如您不能或不願意提供全面及準確的個人資料,我們可能不能向您提供或繼續提供此計劃下之服務。

11.2 我們時刻將您的個人資料保密處理。我們有關收集、使用、保存、披露、轉移、保密及查閱個人資料的政策及常規,均符合香港法例規定。

11.3 您同意,您向我們提供的有關個人資料可由我們使用及保存作為:
A. 處理您的「即賞易」會員申請;
B. 向您提供此計劃之服務;
C. 進行數據排序及分析,使我們能理解您的特點及購買行為,向您提供更符合您需要的其它服務、協助我們挑選您可能感興趣的旅遊產品或服務;
D. 通過向您提供定期信息,包括此計劃及其獎賞的詳情;
E. 此計劃的正常管理、運作及保養;
F. 設計我們、我們的附屬公司及我們的聯營公司或參與商戶供您使用而提供的新服務,或改善現有服務;
G. 調查投訴、備受懷疑的可疑交易及研究服務改善措施;
H. 防止及偵測罪行;
I. 根據法例作出披露;
J. 綜合性行為分析。

11.4 我們擬使用您的個人資料﹝包括您的名字、電話號碼、電郵地址及您在「即賞易」申請表格上向我們提供的其他資料﹞在下列有關事項向您作直接促銷用途﹝無論通過郵件、電郵、電話、短訊或類似形式﹞:

A. 由我們或參與商戶提供的優惠及推廣;
B. 由我們的附屬公司、我們的聯營公司所提供的優惠及推廣;
C. 我們聯同第三方商戶向會員提供的下列種類產品或服務優惠及推廣:

- 零售產品或服務;
- 金融、保險、銀行及信用卡;
- 運輸、旅遊及住宿;
- 體育、消閒、康樂及娛樂;
- 電訊產品及服務;
- 電子商務﹝包括交易及付款平台及網上拍賣﹞
請注意,除非取到您的同意,否則我們不能如上述般使用您的個人資料。

11.5 我們可能披露及轉移﹝無論在香港或海外﹞ 我們公司為上述第11.3及第11.4條所述的目的而使用、持有、處理或保留您個人資料的權利予向我們負有保密責任的代理人、承辦商,及在合併或轉讓﹝無論是資產或股權﹞時我們任何實際或建議受讓人,以向我們提供管理、數據分析、市場推廣及研究、電訊服務、專業服務或其他類似的服務。

11.6 您有權:

A. 查核我們是否持有您任何個人資料;
B. 查閱我們持有您個人資料;
C. 要求我們更正任何不正確的個人資料;
D. 確定我們就個人資料﹝不時﹞採取的政策及常規,以及我們持有的個人資料之類別;
E. 隨時要求不再收到我們發來的直接宣傳資料。
如欲提出任何上述的要求,請致函下列地址:
「即賞易」顧客服務部 
九龍荔枝角長順街15 D2 Place TWO 9樓 A-C
電郵:[email protected]

11.7 根據有關條例,我們有權對查閱個人資料的要求收取合理的處理費用。
11.8 本第11條條款並不限制條例所保障您享受的權利。